实习期VS试用期 | 这些区别、套路、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前几天聚会的时候菌菌偶然听到大四老学姐历时n个月在同一家公司经历了实习期试用期,最后被通知不能入职的悲惨故事。
阅历不深的菌菌当场就懵了,实习期和试用期?这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区别?
又是秋招季,大三的大家即将面对的,也许是大学四年最重要的一次招聘之一(有可能决定了你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金主爸爸),有关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一些必备的常识,菌菌现在分享给大家呀。
01
身份属性和合同本质
如果你是实习生,那么你还可以庆幸有不少人在羡慕你的年轻朝气,因为你还是个学生。
与此同时,学生和企业之间签订的“实习协议”,在本质上属于“劳务合同”,只存在着雇佣关系而非行政上的从属关系。
大概就是,学校高喊一声,“我的娃,可以给你干活,但是不归你管“,的意思。
而试用期的你,已经从学校领到了毕业证,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行政上建立了从属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安排一切责权事宜,如五险一金啊,公司对劳动者的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啊(对外而言,你的锅,公司背),之类的。
妥妥换了一个老母亲。
(预告,关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期待一下明天的就业头条)
02
招人目的
为什么企业总说,实习期表现优异可以考虑转正?
这也是他们为了事先发掘和留住优秀人才的一种手段,大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够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so,等到应届生都毕业了,早就被抢光了,很难找到合适的人。
那为什么实习期表现优异不能直接转正上岗呢?为啥还要有试用期?
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不一样的,公司实习期带新人,大家是存着需要打杂小弟(妹)、提升团队素质、顺便在这个过程中观察新人能力的目的,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老板要观察的就是新人和公司成员的契合度、新人能够为公司创造的价值等真金白银的东西了。
03
法律纠纷方面
虽然合同性质不同,一旦发生纠纷,实习期和试用期都是有明确的维权渠道的。
试用期:《劳动法》
实习期:《民法》、《合同法》
01
关于工伤
由于没有《劳动法》的制约,实习生在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协议内工伤的处理方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02
关于解约
实习生,一样的道理,看合同。(话虽如此,但作为苦逼实习生,一般情况是,你想走人,合同有违约规定;公司想让你走人,拜拜了您nei~)
试用期:关于公司想让你走人和你想走人的规定(向上滑动查看)
图片来自微博@人民日报
04
钱钱钱钱
01
工资
实习期间:目前为止工资没有最低标准。
——一天三十五太少?
——8好意思,一个月给几百块我也可。
试用期间:工资 > 合同工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02
税务
实习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照《税法》劳务报酬计税方法: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20%)*20%。
试用期:个税起征点为5000,大多数按税率3%算。
(由于加了五险一金并有国家政策,比较麻烦,菌菌在这里就不给出公式了,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移步《当我们说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们在说什么》做做最后的数学题,提神醒脑)
05
时间限制
实习期:一般一年以内,按照合同签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
内容仅供参考。
试用期:时长与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作年限有关,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任何以各种借口延长或者增加试用期的,盘他。
图片来自微博@人民日报
老师姐嘱咐我们,大三的暑期实习一定要好好找,能转正就转正,不然到了大四春招秋招的时候再奔波于找工作,太费心力。
觉得暑期实习差强人意的朋友,就一定要在这次的秋招上加把劲啦,为就业开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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